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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业务相关流程

2016-01-15鲸鱼物流网0

一、合同备案基本程序:

经贸部门审批

--> 向海关服务中心购买空白《登记手册》

--> 合同预录入

--> 海关审核后开具《开设保证金台帐联系单》

--> 向中国银行申请设立台帐 ---> 海关核注银行签发的《台帐登记通知单》

--> 海关进行计算机异地传输 ---> 收到传输成功回执后核发《登记手册》。

二、合同备案所需单证:

1、经营单位申请报告。

2、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证》,属于进料加工的需要加盖税务部门印章。

3、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

4、经营单位基本帐户开立证明。

5、加工企业所在地经贸部门出具的《加工生产能力证明》。

6、委托加工应提供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签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7、开展异地加工贸易,须提供经营单位所在地海关出具的关封,内含《异地加工申请表》一式二份。

8、首次开展加工贸易须提供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海关登记通知书》。

9、经营单位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10、加工工艺说明。

11、如需异地口岸进出口报关,须填写《异地报关申请表》。

12、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1)海关对首次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实行验厂制度;对单证齐全、验厂合格的企业,海关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登记手册》。

2)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的企业属AA类的,免设台帐;属A类企业的,需设台帐,实行“空转”;属B类企业的,需设台帐,一般商品实行“空转”,限制类商品实行“实转”;属C类企业的,需设台帐,一律实行“实转”;D类企业不得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非同一分类的,海关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管理。对外商提供的进口辅料品种在规定范围内,且金额在5000美金以下的,免办手册,不纳入台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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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管理
由于加工贸易具有两头在外,方式灵活,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影响较小等特点,因而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成为其扩大出口创汇,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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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的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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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单耗
净耗是指加工生产中物化在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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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办加工贸易的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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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对加工贸易相关业务的名词
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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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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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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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核销
监管期限已满的不作价设备,要求留在境内继续使用,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也可以自动解除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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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报关程序
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备案合同应当是订有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条款的加工贸易合同或者加工贸易协议,单独的进口设备合同不能办理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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