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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加工装配贸易的管理

2016-02-20鲸鱼物流网0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一种劳务贸易,有关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方和承接方。与一般货物买卖合同有许多不同之处,其主要内容如下

A.合同报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务院有关部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外经贸部门、或由它们授权的机关审批 。 报批时应填写“加工装配贸易申报表”一式四份,并附合同副本

B.海关登记备

自合同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海关提交批准文件和合同副本,如有必要,应随附料、件和设备清单。 经审核后,由海关核发“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其进出口货物凭“登记手册”办理报关手续。对没有办理“登记注册”的单位,其进出口货物,海关不于放行

C.进出口货物的监

料件、设备和成品进出口时,有关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一式四份和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以及“登记手册”向进出口地海关申报。海关接受申报后,经查验认可后放行。加工装配贸易进口的料件,属海关保税货物。自进口之日起至加工成成品出口之日止,应接受海关监管,有关单位必须将进口料件的使用和加工成品出口的情况列入海关认可的专门账册,海关有权随时检查

D.核

加工装配合同执行完成之后,有关单位应于最后一批成品出口之日起一个月内,持“登记手册”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对剩余的料件,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征、免税

若进口料、件或成品因种种原因转为内销,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和海关核准,并按一般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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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装配及补偿贸易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指南
加工装配、补偿贸易项下的料、件、设备进口和加工装配成品或补偿产品出口时,经营单位(外贸公司,或工贸公司,或生产单位)或其代理人分别持由主管海关核发的《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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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单耗
净耗是指加工生产中物化在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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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料加工货物报关程序
到海关办理出料加工合同的备案申请手续。受理备案的应当核发“出料加工登记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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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
出口加工区的加工贸易,是指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从境外或从境内采购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经过加工、装配后将制成品复运出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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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货物的报关程序
出口加工区在进出口货物之前,应向出口加工区主管海关申请建立电子账册,包括“加工贸易电子账册(H账册)”和“企业设备电子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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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审批管理
省外经贸厅授权各市地外经贸局和部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以下简称加工贸易审批机关)审批管理本地区的加工贸易业务,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已报请省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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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单耗
单耗是加工贸易项下,加工企业和海关在申报和核定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之间定量关系时的一种习惯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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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流程
经发局签发《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即“内销批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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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加工贸易实行的基本政策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不受一般贸易进口经营分工管理规定的限制,经营企业可自行组织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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