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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控制流程2

2025-03-19仓储管理0

不合格品控制流程2

8.7.2 组织应保留下列成文信息,以:

a)描述不合格;

b)描述所采取的措施;

c)描述获得的让步;

d)识别处置不合格的授权。

二. 标准变化及解读

1. 新标准用“不合格输出”替代了“不合格品”的提法,更适合各行业,特别是服务业。服务型组织应结合自身特点识别不合格输出的类型和具体内容,并在其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避免按照标准生搬硬套,甚至照搬制造业的做法。

2. 删除了2008版标准中对处理不合格品的控制、职责和权限要有形成文件的程序的要求。当然,组织仍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形成文件的程序。

3. 本条款的管理对象是组织运作全过程中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输出,包括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提供给顾客的最终产品,也包括不合格的服务过程。这些也同样适用于产品交付后、服务提供时和服务提供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服务。

4. 对不合格的处置明确了具体的方式,适合各种行业的应用。组织在确定对不合格的处置方式时,应结合行业特点提出要求。

5. 对不合格品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后,组织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或使用要求。

6. 组织应:

保留有关以上内容的形成文件的信息,确保可以帮助组织实现过程的改进和优化;

修改可供将来使用的作业指导书,过程和程序的具体内容;

将信息传达给组织内部(条款7.2 d)和外部(条款8.2.1)的相关人员。这些形成文件的信息还可用作不符合趋势分析的依据。

三. 本条款审核关注点建议

现以制造类企业为例列几点审核关注点,仅供参考:

如何防止不合格品混淆?

如何处置不合格品?

是否有让步接收?

如果有返工,是否再次检验合格?

查不合格的原因分析?查不合格的措施?

是否有让步接收?让步的原因?让步批准是否有授权?

不合格品是否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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