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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的期限

2019-07-20鲸鱼物流网0

①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星期日的,顺延到节假日或星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超期3个月由海关变卖处理(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处理。

②出口货物: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③经电缆、管道或其他方式进出境的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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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安娜航运公司以较低的费率延长巴拿马型船舶租船期限
在纽约上市的希腊散货船船东戴安娜航运公司(Diana Shipping)赢得了与比利时Cobelfret公司签订的一艘超巴拿马型船舶的期租合同延期。Di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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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报关期限的规定
海关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及时报关,加速口岸运输,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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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关批准可予担保货物的期限
暂时进口货物担保的期限: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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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报关的期限和程序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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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转关运输的期限
直转方式转关的进口货物,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进境地海关录入转关申报数据,办理转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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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进口货物享受特定减免税的条件之一就是在规定的期限,使用于规定的地区、企业和用途,并接受海关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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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期限与有效期
进口转关货物: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天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出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天内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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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单证留存期限
进口单位留存核销单第二联、备案表第二联(如有)、加盖“已报审”章的到货核销表第二联、加盖“已报审”章的未到货核销表第二联、加盖“已报审”章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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