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海关统计,除具有社会经济统计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全面性、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等特点。
1.全面性。《海关法》明确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督管理,从而为海关及时收集全面的进出境货物统计资料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根本保证。
2.可靠性。海关统计的原始资料是经海关实际监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有关单证。海关统计是海关监管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因此,其可靠性由海关在对外贸易活动中所处的客观地位所决定。
3.国际可比性。海关统计全面采用国际标准,统计方法与统计口径同各国通行的贸易统计方法是一致的,因此,海关统计数据具有国际可比性。
海关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办法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对出口产品的退税政策,支持外贸发展,加强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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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货物进口证明书的补发
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指为满足进出口公司及企事业单位的不同需要,海关对已实际监管进口的货物事后开具的证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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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复议制度的概述
海关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海关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海关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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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中涉及的部门之海关
海关依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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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海关稽查的详细介绍
《海关稽查结论》是鉴定进出口相关企事业单位资信的重要依据。稽查中发现违规情事的,海关得以对被稽查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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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统计范围
根据联合国关于国际货物贸易统计的原则,我国将进出口货物分为列入海关统计的进出口货物、不列入海关统计的货物和不列入海关统计但实施单项统计的货物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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