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海运分类 切换频道

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指南

2020-05-16鲸鱼物流网0

一、业务流程

(一)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暂时进/出口申请书》、报关单手填联以及其他报关单证;

(二)经审核,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做出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

(三)申请人持海关签发的《暂时进/出口批准书》正式申报;

(四)对按有关规定应提供税款担保的,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办理凭保放行手续;对按有关规定应分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并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五)暂时进出口期满需继续延期的,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暂时进/出口货物延期申请书》、原申报报关单;

(六)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直属海关做出准予延期的决定,或按权限划分转报海关总署做出决定;

(七)经批准同意延期的,现场海关通知申请人办理担保延期手续;对按有关规定应分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并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不批准延期的,申请人办理货物退运手续或向海关申报纳税进口。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暂时进出口申请:

1、《暂时进/出口申请书》;

2、有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3、对申请暂时进口的货物,如属无线电器材或应施动植物检疫、药品检验、食品卫生检验等的,应提交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

4、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二)暂时进出口延期申请:

1、《暂时进/出口货物延期申请书》;

2、原申报进出口的报关单;

3、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三、海关工作时限

(一)暂时进出口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

(二)暂时进出口延期申请:报直属海关审批的,直属海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报海关总署审批的,海关总署接到直属海关转报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延期申请书》之日起2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
打赏 0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效力
《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0评论32534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
海关在受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手续前,审核所提交单证是否齐全、有效,各项数据填报是否规范,项目资金来源是否影响减免税货物的所有权。

0评论33935

加工装配贸易进出口货物的监管
加工装配贸易料件、设备和成品进出口时,有关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一式四份和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单证,以及“登记手册”向进出口地海关申报。

0评论31666

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程序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

0评论10433

进出口货物通关报关
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进行审单(申报)、查验、征税、放行构成货运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对独立的统一整体,是货管的基本作。

0评论28396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按照海关监管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的一种监管制度的体现。是相对于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而言。

0评论18263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能否正确填制报关单将直接影响报关率、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海关监管的各个工作环节。因此,正确填制报关单是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报关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0评论32346

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一国(地区)为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

0评论28790

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这个概念是指货物生产的国家(地区),就是货物的“国籍”。

0评论34975